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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闻】九江市将发放补贴 “真金白银”支持物流业发展

  • 2022-09-09 18:50:20 来源:九江新闻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陈芳)近日,我市印发《九江市“支持物流业发展”惠企纾困政策兑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推动我市物流行业各项惠企纾困政策落实落地,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根据《细则》,我市将对2022年12月31日以前,拥有自有、悬挂赣G车牌、载重量20吨以上的车辆,且在九江注册的A级物流企业,给予5000元/辆的燃油卡补贴;对在九江注册的物流企业,于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使用新能源标准化物流专用车辆的,由市级财政按国家补贴后实际购车金额的2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年度累计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在九江注册的客运(含公交)企业,于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使用新能源客运(含公交)车辆的,由市级财政按国家补贴后实际购车金额的2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年度累计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据了解,申报燃油卡补贴的物流企业需按要求提供申请表、A级物流企业资质认定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申请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道路运输证、申请车辆每月营运收入、车辆维护维修支出等账目财务入账凭证、申请企业开具经办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经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审批后,开展线下实地核查,对审批通过的企业采取“一车一卡”的形式发放燃油卡。申报购买使用新能源标准化物流专用车辆补贴的物流企业,在提供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购车发票凭证及汇款凭证、新购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道路运输证、新购车辆规格参数说明书、申请企业开具经办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后,由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审批后,对审批通过的企业发放现金补助。申报购买使用新能源客运(含公交)车辆补贴的物流企业,在提供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购车发票凭证及汇款凭证、新购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道路运输证、申请企业开具经办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后,由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审批后,对审批通过的企业发放现金补助。

标签: 登记证书 道路运输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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