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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陈芳)为推动消费复苏,促进我市消费稳步增长,激发消费潜力,8月9日—9月19日,我市分四轮发放第三批政府消费券。9月10日(中秋节)上午10时,第四轮发放的电子消费券准时开抢。
9月10日—19日,全体在浔人员(包括市外来浔人员)均可在下载“云闪付”APP并完成用户注册后,定位九江,进入首页,点击本地专区的“政府消费券”图标,选择“九江政府消费券加油券”“九江政府消费券餐饮券”“九江政府零售百货家电券”等专区领取对应的消费券,先领先得(每轮同类消费券每人仅能领取一次)。已领取消费券的市民到指定商户消费时,需登录“云闪付”APP,出示“云闪付付款码”,由商户使用扫码设备进行核销。
本轮发放的加油消费券面额包含满400元减100元,满200元减50元,满30元减10元;餐饮消费券面额包含满600元减200元,满300元减100元,满150元减50元;零售百货家电消费券面额包含满600元减200元,满300元减100元,满150元减50元。本轮消费券有效使用期为9月10日—9月19日,领取到消费券的市民需在指定时间内使用消费券。
据了解,我市还发放了汽车消费券,供购置10-20万元内乘用汽车(含新能源)的消费者申领。2022年7月1日后,在浔购买全新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并在浔上牌(以购车发票和上牌信息时间为准)的消费者,可以以个人申报的方式,申领对应的汽车消费补贴,先到先得。符合申领消费券条件的消费者可进入“我的浔城”微信公众号填报相关信息,待审核通过后,对应的购车补贴消费券将发放至购车消费者支付宝账户,购车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指定页面领取消费券。据悉,购车补贴消费券有效期截止到2023年1月31日,逾期作废,不予补偿,消费者若在规定期限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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