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记者18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明确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根据两部门此次发布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告所称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九江新闻网讯(胡凯)10月28日,全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暨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市商务局会议...
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沈明杰)日前,记者从市整治办获悉,今年以来,共青城市以服务群众为...
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沈明杰)今年以来,修水县实施以“一深化三提升”为主要内容的美丽...
九江新闻网讯(九江日报全媒见习记者 胡依倩 文/摄)江水相连、经济相融、文化相通,九江与芜湖...
九江新闻网讯(胡懿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程静)记者从市防指获悉,鉴于当前抗旱形势,根据《九江市防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