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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反诈中心获悉,冒充“公检法”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升级。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人员,诱导市民开启屏幕共享,伺机盗取被害人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等信息实施诈骗,目前已有市民被骗。
近日,记者从市反诈中心获悉,冒充“公检法”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升级。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人员,诱导市民开启屏幕共享,伺机盗取被害人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等信息实施诈骗,目前已有市民被骗。
前几天,西工区的张女士在家休息时,接到一个归属地为湖北的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湖北某地公安局民警,并准确报出了她的个人信息,对方称她的身份信息被冒用,并涉及一起非法入境的案件。
张女士的确在湖北丢失过一张身份证,便信以为真。按照对方要求,她下载了一款名为ROOM的视频软件与对方视频聊天,并开启了屏幕共享功能。
在视频聊天过程中,张女士看到“警员证”后就更加相信对方,并根据对方提示开始录网络笔录。对方告知张女士非法入境案件的嫌疑人还参与了洗钱,需要清查其名下所有账户,并且全程保密,她便在开启屏幕共享的情况下登录自己的网银。随后,她的账户一共被转走30余万元。
“我们对近期冒充‘公检法’电信网络诈骗手段进行了梳理,发现不法分子除了通过微信、QQ与被害人视频聊天,还会使用会议软件与被害人视频聊天,并要求被害人开启屏幕共享。”市反诈中心民警介绍,开启屏幕共享后,被害人能看到对方聊天背景为公安局等“公检法”部门,而这其实都是骗子提前录制好的假素材,用于骗取被害人信任。在这种诈骗中,骗子自始至终没有要求被害人将资金转到所谓“安全账户”,仅要求被害人把资金在自己的几张银行卡里来回转移。
民警介绍,开启屏幕共享后,被害人在查询银行账户时,他们的手机号、银行卡号、登录密码、验证码、人脸识别等信息就会暴露于骗子面前,骗子就可以随便登录被害人的网银或第三方支付账户,转走里面所有的钱。张女士就是这样被看到了银行账户及网银密码,对方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银行账户内的钱转走。
市反诈中心提醒:公安机关不会以任何名义添加市民微信、QQ好友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办理案件、出示相关法律文书,更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市民进行视频聊天或开启屏幕共享。广大市民一定要重视个人信息安全,切勿随意告诉他人自己的银行账户、交易流水、验证码等信息,谨防被诈骗分子掌握从而实施精准诈骗,转账、汇款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如遇诈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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