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发帖称:4月22日,交警将开元大道路边停放的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拖离,车主也不在场,请问这样合理吗?
近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发帖称:4月22日,交警将开元大道路边停放的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拖离,车主也不在场,请问这样合理吗?
洛阳市公安局回复:根据2021年7月20日洛阳市公安局、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洛阳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市实施电动自行车上牌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集中登记工作结束后,对未安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严格管理。今年4月份以来,洛龙交巡大队通过路面劝导、宣传1700余例,对路边停放未上牌电动自行车粘贴温馨提示单200余例。
为进一步强化电动车上牌管理力度,4月22日上午交警部门联合区城管部门对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开展集中整治。将未上牌车辆暂时拖移至古城路望春门街立交桥下停车场。同时已协调上牌人员对拖移车辆进行办理上牌。
23日起您可携带身份证、车辆发票、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办理上牌、返还车辆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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